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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头条
春季学期致全区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封告知书
时间:2025-02-11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Ey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

“双减”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2025年春季学期即将来临,为巩固“双减”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我们向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出如下提醒:





一、不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双减”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因此,请各校外培训机构严格遵守法律和“双减”政策,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开展学科类培训,不得以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国学素养、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培训。




二、不得违规收取培训费用



全区校外培训机构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和退费规则、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收费项目、方式等信息,不得使用个人账户、微信转账个人等形式收取培训费;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要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预先收取的培训服务费用应当按规定作为负债管理,严禁提前确认收入;鼓励采用“先学后付”或“数字人民币”预付式消费。校外培训机构应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应使用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据实开具发票。




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全区校外培训机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举办者、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学员和教职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配齐配足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畅通消防安全通道。定期开展宣传教育、疏散演练等,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完善消防疏散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特别是必须确保监控全覆盖,且监控存储期间不少于30天,并对全体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确保不发生机构教职工侵害学生人身安全等事件。




四、禁止违规举办竞赛活动



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实行清单制管理。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已分别公布《2022—2025学年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竞赛活动名单》。全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举办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




五、做好甲流防控宣传提醒



近期甲流高发,全区各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防疫部门及社区的要求,针对学生普及预防甲流的常识;要控制传染源,保持机构内部通风和卫生达标,一旦发现有师生疑似患病,应及时督促就医。


希望全区广大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不断规范培训行为,诚信经营,健康发展,推动校外培训服务质量和水平稳步提升,切实保障学员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无证办学的机构应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各级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依法查处力度,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5年2月10日



END



内容来源: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