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位申请者限报一项课题。每项课题原则上设立1名主持人。本次申报截止日前,如有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二)各高校、各区(新区)、市直属学校应派专人负责申报工作各项联络事宜,并统一提交申报材料及汇总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不受理个人申报。未按要求填写的材料不予接收。
(三)重大招标课题原则上要求1年内完成,成果培育课题实施周期为3年。起始时间均以立项通知下发为准。
(四)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和违背科研诚信行为。凡经发现申报人以同名课题重复申报市级课题的,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以及其他不当行为的,不予立项;已获立项即予撤项,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级及以上课题。
(五)区级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应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课题经费主管部门对课题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给予纠正。
附件>>>
1.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重大招标课题申报指南
2-1.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重大招标课题申请评审书
2-2.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成果培育类课题申请评审书
2-3.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其他类)申请评审书
3.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