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谍、策反、卖情报......
你以为这些行为
只常见于影视剧中?
其实还有很多
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
就在我们身边
近年来
境外间谍情报机构
“放长线,钓大鱼”
将黑手伸向国内未成年人
妄图借“捐资助学”
策反优秀学生
这些青年可能接触的安全风险
和犯错案例
一起了解、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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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安全部门公布一起重大间谍案件:
郝某攻读博士期间,为赴外参加学术会议办理签证时,使馆官员T主动与其联络。此后二人关系逐渐密切,T还以“留学生开销大”为由,给正在留学的郝某介绍兼职赚钱,将同事L介绍给郝某。郝某毕业回国前,L亮明间谍身份,将郝某策反。
回国后,郝某按照外方要求,想方设法应聘进入某涉密单位,并多次将搜集到的情报提供给外方,收取间谍费。经鉴定,郝某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供的情报涉及中央某部敏感项目及内部人员情况,其中机密级国家秘密五项,秘密级国家秘密两项。
最终,郝某因间谍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公派出国,未经审批
将61份水稻种质资源携带出境
4月14日,国家安全部公布一起相关案例:
一年,我国某农业研究所研究员符某某,被单位公派赴外国某大学做访问学者。访学初期,符某某并没有什么具体研究项目。看到实验室里有许多先进设备,符某某觉得有些浪费,不自觉地产生一个念头,为何不把国内的一些科研项目拿到这里来,用这里的先进设备做实验呢?如果研究出一些新的成果,既能帮助自己完成科研任务,还能在同行面前风光一下。
着实对自己想法很满意的符某某,随即将这个主意告诉了自己的导师——某水稻专家、该大学农学部研究室教授宋某某。让符某某没想到的是,其导师也十分认同他的想法,并希望符某某能够多带去一些中国野生稻种质资源。眼看有了导师的支持,自己的愿望很快能实现,符某某十分兴奋地答应了。
符某某明知国内水稻种子不能私自携带出境,但为了自己所谓的科研成果,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频繁往返于两国之间,在未经审批情况下,先后分3次,将4批次61份我国水稻种质资源私自携带出境,提供给其导师宋某某等外方研究机构人员。
符某某获取种质资源的方式多样,但都具有欺骗性。如在国内经正规审批手续申领用于研究,后将剩余种子擅自收集留存,在单位实验室田里私自采取,或以科研为名向国内农研所、农学院的关系人索要。当关系人特别强调,提供的野生种质资源不能外传,只能用于国内科研时,符某某满口答应。
最终,人民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处符某某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符某某为自己的糊涂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除了以上案例
以下行径也存在安全风险:
社交媒体泄露军事设施背景
网络诈骗危害数据安全
参加境外机构“有奖征文”
参与境外组织的
涉政敏感话题相关调研项目
受境外组织指示
以“校园vlog”形式拍摄涉密内容
……
在日常生活工作中
我们应牢记以下内容:
涉外交流须备案,境外组织勿轻信
网络发言需理性,虚假信息不传播
涉密资料当谨慎,违规存储必杜绝
可疑人员应警惕,内部信息莫外泄
若发现危害政治安全的可疑行为
或其他破坏活动时
拨打全国国家安全机关
举报受理电话12339
或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平台
www.12339.gov.cn进行举报
今天是第10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还有这些隐藏在我们身边的行为
会损害国家安全
一起来看——
这些东西不能带
提醒📣
这些网络不能连
提醒📣
这些账户不能借
提醒📣
这些照片不能拍
提醒📣
国家安全关乎
每个人的切实利益
新时代的国家安全早已不局限于
传统习以为常的“小安全”
而是涵盖
政治、军事、经济、文化、
社会、网络等多个领域
是一种名副其实的“大安全”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