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开学以来,校外培训机构纷纷开展招生宣传,各类“充值优惠”“限时特价”“买一赠一”等促销活动琳琅满目。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消费风险,切实维护家长学员的合法权益,按照《宝安区预付式经营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预付式消费宣传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部署。
宝安区教育局
在此提醒广大家长朋友们
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
“三思而后行”
收好这份“避坑”指南!
❌!“多买多送”“买三送三”“买得越多,课程单价越便宜”,部分培训机构以此诱导家长预缴、多缴课程费用。如果家长因课程效果不佳或培训机构经营出现问题而申请退款时,可能会遇到培训机构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或拖延退款的情况。
✅!建议家长们遇到“高额优惠”时,保持冷静,根据《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请家长朋友们切记“好,再来”,主动拒绝大课包。要知道,您的超期交费、超额交费预付款很有可能被培训机构“寅吃卯粮”挪作他用,一旦产生纠纷,退费维权不容易。
No.2
❌!一些培训机构为了避免资金监管,会要求学生家长通过微信、支付宝和现金等私人转账方式支付培训费用,并提供额外“优惠”。这种做法导致资金未进入公司监管账户,缺乏有效监管。如果发生收款机构“卷款跑路”的情况,预付的费用将难以追回。
✅!建议家长们在缴费前,在“先学后付”、国家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专用监管账户、银行数字人民币预付式收费账户(强烈推荐!今年每一家培训机构均会开通银行数字人民币账号)三种模式中进行选择,同时必须确认收款方单位名称与培训合同、机构证照上的名称是否一致,切记不要转账给个人账户!在缴纳预付款后,要及时向商家索取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妥善保管好商家的宣传资料、协议合同以及和销售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等,确保有关消费凭证上加盖与商家名称一致的公章、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以备日后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权有据。
❌!一些培训机构利用制定合同的优势地位,将“报名后概不退课”“因消费者个人原因未在约定时间上完课程的不予退款”“培训机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更换教师”等写入格式合同,并告诉家长及学员“合同都是这样的,不能修改”,当家长及学员因为教师频繁变更或者学生个人原因想退课或者补上未上课程时,培训机构就以家长及学员自愿签字承认合同内容为由拒绝退费或补充课程。
✅!建议家长们要坚持签署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对收费方式、课程内容、退费规则、争议解决方式等予以明确,对涉及合同重要事项的变更要与培训机构事先约定,无法协商一致时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家长朋友们
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
是我们共同的愿望
衷心希望您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引导孩子全面发展
让我们同向同行
共同守护孩子们健康灿烂的笑容
内容来源: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本期编辑:小乐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