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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头条
寒假期间致全区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时间:2025-01-16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7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双减”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2025年寒假在即,为持续巩固我区“双减”成效,推动我区校外培训规范健康有序发展,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假期,特向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提出如下要求:




一、不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双减”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都是违规培训。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培训,不得接受寒假期间的学科类报名。





二、规范收取培训费用



校外培训机构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和退费规则、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收费项目、方式等信息,不得使用个人账户、微信转账个人等形式收取培训费;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要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预先收取的培训服务费应当按规定作为负债管理,严禁提前确认收入;鼓励采用“先学后付”或“数字人民币”预付式消费。校外培训机构应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应使用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据实开具发票。





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校外培训机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举办者、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学员和教职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配齐配足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畅通消防安全通道。定期开展宣传教育、疏散演练等,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完善消防疏散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





四、不得违规举办竞赛活动



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实行清单制管理。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已分别公布《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2022-2025学年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竞赛活动名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举办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



希望全区广大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全面规范培训行为,诚信经营,健康发展,推动校外培训服务质量和水平稳步提升,切实保障学员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和维护校外培训的良好生态。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5年1月15日



内容来源: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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